费用包含
1、关于预定
①预定需提供准确的身份证+护照及分房名单。
②确认订单后, 需支付 2000 元/人定金至我司账户保留舱位。若逾期未付, 我社将视为取消定位。
③船方不接受不满 6 个月 (含 6 个月) 的婴儿、怀孕接近或超过 24 周 (含第 24 周)的孕妇报名参团。
同 一房间内必须保证有一名游客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, 谢谢合作!
2、关于签证材料
大陆客人参加去日本的航次:
a) 中国公民持本人有效护照 (护照有效期从返回出发地当日起 6 个月以上有效期) 。此航次办理邮轮船
舶观 光上陆许可证。如有需要,个别敏感地区客人可能会要求您增补其他材料、担保金或予以劝退, 敬请谅解。
b) 凡持有日本在留卡/永久居民卡的客人在乘坐游轮入境日本旅游时, 须携带护照和在留卡, 并通知船上
工作 人员其在留或永久居留者身份。若未携带在留卡或未及时通知船上工作人员, 将会导致日本出入境管理
局拒 绝该游客的登陆许可, 也可能导致在留卡失效。
C) 非中国大陆国籍:
非中国大陆国籍的客人每人需加400元, 相关签证事宜需自行确认, 港澳台客人须持有效的回乡证或台胞
证, 外国籍客人须持有再次进入中国 的有效签证, 如自备签证, 请自行确认签证的有效性, 以免耽误行程!
如果因个人证件或签证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出入境的,一切费用不退 , 以及因此产生相关费用均由客人自行承担。
自由行客人请办理日本个人旅游签证* 3、关于取消:
支付定金日至开航前 46 天前 (含第 46 天) 内通知取消, 收取1000 元/人损失;
若在开航前 45 天至 30 天 (含第 3 0 天) 内通知取消, 收取团款的 80 %;
若在开航前 29 天至 16 天 (含第 16 天) 内通知取消, 收取团款的90 %;
若在开航前 15天至 1 天 (含第1 天) 内通知取消, 收取团款的 100 %;
若在行程当日通知取消的, 或没有在开航时准时出现, 或在开航后无论以任何理由放弃旅行的, 其必须支
付全部团 费。
4、特殊人士
①孕妇: 游轮规定, 由于邮轮上没有装备帮助孕妇或分娩人士的设施, 故将不接受在航程开始时或航程
进行 中, 会进入或已进入怀孕第 24 周的孕妇游客的预订申请。未超过 24 周的孕妇报名, 请提供医生开具
的允许 登船的证明并填写健康问讯表, 允许登船证明请随身携带, 健康问询表请于登船当天在码头填写签字,
并且 游轮公司保留拒绝此客人登船 的权利。
②老年人士: 70 周岁以上老人参团, 必须有直系亲属陪同, 并提供健康证明, 并签订免责书。
③婴儿: 游轮不接受, 至游轮启航日未满 6 个月的婴儿的预定申请;
④未成年人: 邮轮规定, 18 周岁以下的乘客为未成年人, 不得单独登船, 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:
a.与父母亲中至少一位同行方可登船, 需与父母亲中至少 1 位同住 1 间舱房。
b.若未与父母同行, 则必须与至少 1 名 18 周岁以上的游客同住。同时, 须由该未成年游客的父母亲或法
定监 护人签署一份 《未成年人授权书》, 申明已授权该未成年游客的出行, 并许可在紧急情况下的医疗救
护。此许可书与签署人的证件复印件 、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复印件一起, 须在办理登船手续 的同时
出示给 码头的邮轮工作人员。如未能在登船前出示, 可能导致被拒绝登船并不予退款或赔款。
5、停靠港口
在下列情况下, 船长有权自行对航行范围作出修改、变更停靠港口的顺序和/或省略其中某个或某些停靠港
口:
①因不可抗力或其他超过船长或船主的控制范围的情形;
②为了旅客和邮轮的安全性而有必要的;
③为了使邮轮上的任何人获得岸上医疗或手术治疗;
④任何其他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, 包括因特殊情况引起的燃料问题, 船长的决定是最终决定。
6、温馨提示
①若遇不可抗拒因素 (如: 遇台风等), 邮轮公司有权改变行程及缩短港口停留时间, 由此所产生的损失
我司及邮轮公司概不负责
②我社保留根据具体情况更改行程的权利, 以上行程仅供参考, 请以出发通知行程为准。离港时间仅供参